鄂尔多斯市蒙泰欣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文斌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02MA0QQ6834X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枳机塔村孙家湾社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4
(2025)内0602民初2284号
侵权责任纠纷
鄂尔多斯市蒙泰欣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孙**,孙**,贾**,孙**,孙*,孙**,梁**,张**,王*,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环罚﹝2025﹞1-15号
鄂尔多斯市蒙泰欣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采坑南侧矿坑内露天违规堆放煤炭2处,其中一处堆煤39米×34米,合计1326平方米,另一处堆煤41米×45米,合计1845平方米,露天堆煤面积共3171平方米。均未采取密闭、苫盖等有效污染防治措施。
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80000.00元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16
2
鄂环罚﹝2025﹞1-11号
该公司一台正在施工作业的平地机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机械排放的尾气开展检测,结果显示该机械的光吸收系数为1.6m-1,超出《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规定的二类限值(0.8m-1),判定为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台正在施工作业的挖掘机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机械排放的尾气开展检测,结果显示该机械的光吸收系数为2.15m-1,超出《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国第三、四阶段)(1.61m-1),判定为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5-09-24
3
东林草罚决字﹝2025﹞第018号
2024年7月,鄂尔多斯市蒙泰欣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枳机塔村境内扩宽土路,存在破坏草原的情况。原始地貌已完全破坏,现实地为土路。
1.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2.自处罚决定作出后1年内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3.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113元/亩9倍的罚款,计:玖仟柒佰零贰元壹角捌分(9702.18元)。
9702.18元
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东胜区分局
2025-06-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