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波 | 注册资本:3655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601825618411G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浑江区板石镇(开发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2
(2025)吉0602民初21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天腾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2
2025-06-24
(2025)吉0602民初847号
劳动争议
唐**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3
2025-06-23
(2025)吉0602民初847号
劳动争议
唐**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4
2025-06-18
(2025)吉0602民初1365号
合同纠纷
杨**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5
2025-06-18
(2025)吉0602民初1364号
合同纠纷
杨**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6
2025-05-07
(2025)吉0602民初847号
劳动争议
唐**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7
2025-04-21
(2025)吉06民终233号
劳动争议
张**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5-04-14
(2025)吉06民终233号
劳动争议
张**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5-04-09
(2025)吉06民终233号
劳动争议
张**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12-23
(2024)皖0705民初58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徽铜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11-07
通化海通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文书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7-03-17
申请公示催告
通化保民祥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25
2023-08-08
(2023)吉0602民初149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宋**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7-21
2023-06-14
(2023)吉0602执2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普迪除尘设备有限公司、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7-21
2023-05-29
(2023)吉0602执189号
合同纠纷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山市大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6-29
2023-05-19
(2023)吉0602执异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普迪除尘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3-05-18
2023-04-21
(2023)吉0602执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3-04-17
2023-03-21
(2023)吉0602执异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3-04-17
2023-03-16
(2023)吉0602执异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普迪除尘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11-18
2022-06-23
(2022)吉06民终35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山市江源区孙家堡子风之谷雪上乐园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2-09-27
2022-08-18
(2022)吉0602执136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辛**、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2-07-09
2022-07-04
(2022)吉06民终324号
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白山市大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浑)应急罚﹝2026﹞第(非煤-014)号
1.西风井主要通风机房未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电话;+320m生产分段回风巷道设置的风速传感器损坏未及时更换,检查当日此处设置的风速传感器显示数值为Om/s,风口已从传感器上脱落(重大隐患);2.抽查8名从业人员自救器操作情况,其中胡敬斌、郑旭、杨晓强3名井下搬运工不能正确熟练使用自救器,30秒内无法完成盲戴操作;2026年4月14日现场检查时,+105m水平破碎机操作工于惠波未随身携带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自救器(重大隐患);3.矿井绘制的开拓系统图、+300m分段平面图回风天井位置与实际不符,+300m分段回风天井实际通过回风联巷和导段回风井分别与+320m分段和+280m中段回风天井贯通,开拓系统图、+300m分段平面图绘制的回风天井与+320m分段和+280m中段回风井上下直线贯通;+400m排水泵、排水管路未绘制在排水系统图上(重大隐患);4.2026年4月14日现场检查时,+105m水平破碎机操作室内有1个启动柜、+160m水平水泵房内有3个水泵自动化控制柜、+280m水平2部矿用电梯前的门禁电源未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仍在使用(重大隐患);5.2026年3月4日,在+55m水平给矿机附近焊接更换+160m水平水泵房水泵配件使用的钢架时,此项动火作业未按国家规定落实审批制度(重大隐息);6.检查当日,停靠在+320m分段4-4采场处的无轨WJD-2型电动铲运机警报系统失效(车铃及按钮缺失)。
1.西风井主要通风机房未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电话;+320m生产分段回风巷道设置的风速传感器损坏未及时更换,检查当日此处设置的风速传感器显示数值为Om/s,风口已从传感器上脱落(重大隐患);2.抽查8名从业人员自救器操作情况,其中胡敬斌、郑旭、杨晓强3名井下搬运工不能正确熟练使用自救器,30秒内无法完成盲戴操作;2026年4月14日现场检查时,+105m水平破碎机操作工于惠波未随身携带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自救器(重大隐患);3.矿井绘制的开拓系统图、+300m分段平面图回风天井位置与实际不符,+300m分段回风天井实际通过回风联巷和导段回风井分别与+320m分段和+280m中段回风天井贯通,开拓系统图、+300m分段平面图绘制的回风天井与+320m分段和+280m中段回风井上下直线贯通;+400m排水泵、排水管路未绘制在排水系统图上(重大隐患);4.2026年4月14日现场检查时,+105m水平破碎机操作室内有1个启动柜、+160m水平水泵房内有3个水泵自动化控制柜、+280m水平2部矿用电梯前的门禁电源未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仍在使用(重大隐患);5.2026年3月4日,在+55m水平给矿机附近焊接更换+160m水平水泵房水泵配件使用的钢架时,此项动火作业未按国家规定落实审批制度(重大隐息);6.检查当日,停靠在+320m分段4-4采场处的无轨WJD-2型电动铲运机警报系统失效(车铃及按钮缺失)。
55000.00元
白山市浑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6-05-26
2
(浑)应急罚﹝2026﹞第(非煤-013)号
1.尾矿库未按照《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吊水壶尾矿库+615m平台在线监测设施初步设计说明书》要求在4#副坝设视频监控;尾矿库安全监测系统中视频监控有2处(排洪口10、排洪口11)2026年3月16日至今运行不正常,未及时修复(重大隐患);2.2025年8月31日,吉林省水利厅和吉林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遇极端天气尾矿库未及时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重大隐患);3.2025年8月至今,尾矿库干滩长度、干滩坡度未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人工监测;4.5#副坝内未设置干滩长度标尺;5.5#副坝、主坝两处地点局部未均匀、分散排放,滩面出现侧坡;6.主坝有30米长尾矿堆积高于坝面,矿浆排放时冲刷坝体。
1.尾矿库未按照《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吊水壶尾矿库+615m平台在线监测设施初步设计说明书》要求在4#副坝设视频监控;尾矿库安全监测系统中视频监控有2处(排洪口10、排洪口11)2026年3月16日至今运行不正常,未及时修复(重大隐患);2.2025年8月31日,吉林省水利厅和吉林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遇极端天气尾矿库未及时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重大隐患);3.2025年8月至今,尾矿库干滩长度、干滩坡度未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人工监测;4.5#副坝内未设置干滩长度标尺;5.5#副坝、主坝两处地点局部未均匀、分散排放,滩面出现侧坡;6.主坝有30米长尾矿堆积高于坝面,矿浆排放时冲刷坝体。
35000.00元
白山市浑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6-05-26
3
(浑)应急罚﹝2026﹞第(非煤-003)号
1.《井上下对照图》中648m中段运输巷绘制不全,仅绘制到8#拐点附近,与实际不符(重大隐患);2.《4、5矿组300m水平采掘工程平面图》未标注计划掘进巷道的名称、规格;3.第4、5矿组+320m分段KL-7溜井口未设置护网或格筛,KL-16溜井口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护栏;4.老副井+400m中段马头门处梯子间安设的一段梯子倾角大于80°且梯子周围未设防护栏栅,破碎电梯井160m水平处未设置防护栏栅;5.105m破碎站变电所低压馈出开关未校验远端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是否大于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5倍;6.280m中段电梯井出口马头门段通信电缆与动力电缆同钩吊挂;7.280m中段水闸门交岔口一盏照明灯灯口向上,不能有效防水、防潮;8.280m水平与老副井交岔口处照明配电箱220V馈出开关缺漏电保护;9.2026年1月22日绘制的《地形地质图》中,缺少F#205断层、F#206断层的倾角、落差;地表北侧的汇水渠绘制不连续、未标绘泄水隧道的泄水方向;10.2026年1月22日绘制的《吉林省白山市板石沟铁矿矿区水文地质图》中,未标注地表水文观测站、ZK104钻孔的抽水试验成果。
1.《井上下对照图》中648m中段运输巷绘制不全,仅绘制到8#拐点附近,与实际不符(重大隐患);2.《4、5矿组300m水平采掘工程平面图》未标注计划掘进巷道的名称、规格;3.第4、5矿组+320m分段KL-7溜井口未设置护网或格筛,KL-16溜井口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护栏;4.老副井+400m中段马头门处梯子间安设的一段梯子倾角大于80°且梯子周围未设防护栏栅,破碎电梯井160m水平处未设置防护栏栅;5.105m破碎站变电所低压馈出开关未校验远端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是否大于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5倍;6.280m中段电梯井出口马头门段通信电缆与动力电缆同钩吊挂;7.280m中段水闸门交岔口一盏照明灯灯口向上,不能有效防水、防潮;8.280m水平与老副井交岔口处照明配电箱220V馈出开关缺漏电保护;9.2026年1月22日绘制的《地形地质图》中,缺少F#205断层、F#206断层的倾角、落差;地表北侧的汇水渠绘制不连续、未标绘泄水隧道的泄水方向;10.2026年1月22日绘制的《吉林省白山市板石沟铁矿矿区水文地质图》中,未标注地表水文观测站、ZK104钻孔的抽水试验成果。
35000.00元
白山市浑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6-04-07
4
(浑)应急罚﹝2026﹞第(非煤-004)号
1.278m粉矿回收水平通往应急安全出口的通道被风门阻隔,无法打开(重大隐患);2.破碎硐室风量约4.5m/s3,小于8m3/s;3.《18矿组三期405m水平采准现状图》未标注斜坡道联巷、4#矿石溜井联巷、4#岩石溜井联巷等巷道的规格;4.420m分段4#溜井溜井口未设置格筛或护网;5.405m分段4-4穿脉掘进工作面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将压风风管路敷设至工作面、《井下矿(18号矿组三期)2026年1月份生产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井巷断面前后不一致(如切割井、穿脉巷等);6.2026年1月27日绘制的《地形地质图》中,缺少F301断层的断距;地形等高线标注不清晰;缺少塌陷区的图例;水文地质说明表中缺少第四系含水层的厚度、渗透系数、矿化度等水文地质参数;7.390m泵房安全出口电缆高度1.4m,梯子间入口平台底板封堵不严、两侧缺护栏;8.390m泵房8台电机与水泵联轴器处转动部位护罩不牢固,缺警示标志,7号泵转动部位护罩锈蚀损坏;9.井下390m变电所向采场馈电的低压馈出线断路器,未校验被保护线路末端的最小短路电流是否大于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5倍;10.矿供电系统图缺少采场及掘进工作面设备供电内容,不能完整显示低压供电系统的实际情况。
1.278m粉矿回收水平通往应急安全出口的通道被风门阻隔,无法打开(重大隐患);2.破碎硐室风量约4.5m/s3,小于8m3/s;3.《18矿组三期405m水平采准现状图》未标注斜坡道联巷、4#矿石溜井联巷、4#岩石溜井联巷等巷道的规格;4.420m分段4#溜井溜井口未设置格筛或护网;5.405m分段4-4穿脉掘进工作面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将压风风管路敷设至工作面、《井下矿(18号矿组三期)2026年1月份生产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井巷断面前后不一致(如切割井、穿脉巷等);6.2026年1月27日绘制的《地形地质图》中,缺少F301断层的断距;地形等高线标注不清晰;缺少塌陷区的图例;水文地质说明表中缺少第四系含水层的厚度、渗透系数、矿化度等水文地质参数;7.390m泵房安全出口电缆高度1.4m,梯子间入口平台底板封堵不严、两侧缺护栏;8.390m泵房8台电机与水泵联轴器处转动部位护罩不牢固,缺警示标志,7号泵转动部位护罩锈蚀损坏;9.井下390m变电所向采场馈电的低压馈出线断路器,未校验被保护线路末端的最小短路电流是否大于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5倍;10.矿供电系统图缺少采场及掘进工作面设备供电内容,不能完整显示低压供电系统的实际情况。
35000.00元
白山市浑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6-04-07
5
(浑)应急罚﹝2025﹞第(非煤-012)号
1.南风井主通风机房未设测量风压的仪表。2.监测监控系统+327m水平中段南风井风速传感器未设置报警下限。3.+339m水平中段回风风速传感器上限报警值设为15m/s。4.+351m水平中段南风井侧安全出口未安设人员定位系统读卡分站。5.+327水平中段平面图使用矩形巷道规格标记半圆拱形巷道。6.2024年10月17日矿井反风试验中未测定南风井的反风量。7.南风井的风速传感器设置在斜巷变坡点处。8.《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矿17号矿组井上下对照图》图签标注的比例尺为1:1000,与该图纸实际比例尺不符。9.该矿未编制锚固力试验安全措施。10.+351m水平中段4矿房4-3穿脉巷一在用铲运车喇叭损坏。11.+339m水平中段1矿探矿未设置照明。12.+351m水平中段4-3穿脉处通信电缆与电缆距离小于100mm。13.监测监控布置图未标注+387m水平中段分站位置和供电电缆。14.+351m水平中段南风井巷道一处照明损坏。15.+351m水平中段南风井回风天井(安全出口)有淋水,未处于良好状态。16.2025年9月11日检查当日,南风井主通风机房安设的2道风门中有1道风门处于常开状态。
1.南风井主通风机房未设测量风压的仪表。2.监测监控系统+327m水平中段南风井风速传感器未设置报警下限。3.+339m水平中段回风风速传感器上限报警值设为15m/s。4.+351m水平中段南风井侧安全出口未安设人员定位系统读卡分站。5.+327水平中段平面图使用矩形巷道规格标记半圆拱形巷道。6.2024年10月17日矿井反风试验中未测定南风井的反风量。7.南风井的风速传感器设置在斜巷变坡点处。8.《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矿17号矿组井上下对照图》图签标注的比例尺为1:1000,与该图纸实际比例尺不符。9.该矿未编制锚固力试验安全措施。10.+351m水平中段4矿房4-3穿脉巷一在用铲运车喇叭损坏。11.+339m水平中段1矿探矿未设置照明。12.+351m水平中段4-3穿脉处通信电缆与电缆距离小于100mm。13.监测监控布置图未标注+387m水平中段分站位置和供电电缆。14.+351m水平中段南风井巷道一处照明损坏。15.+351m水平中段南风井回风天井(安全出口)有淋水,未处于良好状态。16.2025年9月11日检查当日,南风井主通风机房安设的2道风门中有1道风门处于常开状态。
65000.00元
白山市浑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5-10-22
6
(浑)应急罚﹝2025﹞第(非煤-011)号
1.监测监控布置图未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未绘制+405m中段和+420m中段完整系统。2.监测监控布置图未标注+405m中段开停传感器。3.监测监控系统未实时显示+420m中段风速传感器数值。4.+390m西风井风速传感器上限报警值设为20m/s。5.西风井主通风机房未设测量风压的仪表。6.副井提升系统+820m中段东侧摇台未与提升机闭锁。7.未记录西风井口处相关监测监控设备巡检情况。8.2025年9月10日14时32分西风井主通风机正常运行,监测监控系统显示该处风压传感器监测值为0.01kPa,远小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安全检测检验报告》中风压值。9.未设置西风井风压传感器预警值。10.未测定+278m中段的风量,未测定各作业地点的风速。11.2025年7月2日矿井反风试验中未测定东回风井反风量。12.+390m中段下罐笼第一道风门处,穿墙电缆未加装金属保护套管。13.《井下矿相邻矿山空间位置平面图》未标注1、2、20号拐点坐标。14.矿井通风系统图未标注+450m辅助中段风量。15.《井下矿17矿组与18矿组空间位置图》未标注17矿组和18矿组两矿各自采矿范围。39.矿井未按规定对锚杆做拉力试验。16.矿井锚固力试验无安全措施。17.未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制度。7月16日井下327给矿硐室动火作业中,动火作业票填写动火完成时间为15:00,离开现场时间为16:00,本次动火作业验收人员为卢明春、董成龙,查看两人人员定位系统,离开327给矿硐室时间是15:36,未按动火作业制度中规定动火结束后在作业地点检查1h要求执行。
1.监测监控布置图未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未绘制+405m中段和+420m中段完整系统。2.监测监控布置图未标注+405m中段开停传感器。3.监测监控系统未实时显示+420m中段风速传感器数值。4.+390m西风井风速传感器上限报警值设为20m/s。5.西风井主通风机房未设测量风压的仪表。6.副井提升系统+820m中段东侧摇台未与提升机闭锁。7.未记录西风井口处相关监测监控设备巡检情况。8.2025年9月10日14时32分西风井主通风机正常运行,监测监控系统显示该处风压传感器监测值为0.01kPa,远小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安全检测检验报告》中风压值。9.未设置西风井风压传感器预警值。10.未测定+278m中段的风量,未测定各作业地点的风速。11.2025年7月2日矿井反风试验中未测定东回风井反风量。12.+390m中段下罐笼第一道风门处,穿墙电缆未加装金属保护套管。13.《井下矿相邻矿山空间位置平面图》未标注1、2、20号拐点坐标。14.矿井通风系统图未标注+450m辅助中段风量。15.《井下矿17矿组与18矿组空间位置图》未标注17矿组和18矿组两矿各自采矿范围。39.矿井未按规定对锚杆做拉力试验。16.矿井锚固力试验无安全措施。17.未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制度。7月16日井下327给矿硐室动火作业中,动火作业票填写动火完成时间为15:00,离开现场时间为16:00,本次动火作业验收人员为卢明春、董成龙,查看两人人员定位系统,离开327给矿硐室时间是15:36,未按动火作业制度中规定动火结束后在作业地点检查1h要求执行。
90000.00元
白山市浑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5-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