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精美饰品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曲桂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4MA1BR1D36C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铁锋区百花园商场2楼层250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铁市监处罚[2024]48号
经查,2024年3月31日当事人在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游玩时,在市场门口散货摊位上发现一堆这些商品,该批商品新颖,顺便以100.00元/堆的价格购买这些商品带回齐齐哈尔准备销售。购买这堆饰品的名称和数量是上述扣押产品名称和数量[华伦天奴(VALENTINO)手链3条、宝格丽(BVLGARI)项链22条、香奈儿(CHANEL)耳钉51个、香奈儿(CHANEL)项链60条、爱马仕(HERMES)项链15条、缪缪(MIUMIU)项链4条、普拉达(PRADA)项链4条)]。当事人未能供货上述商品的合法资质和购物凭证,经营上述商品已明码标价。至案发时当事人没有销售上述商品。当事人准备分别以1.00元/条(个)的价格销售上述商品。2024年6月4日,上海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被查扣之货品进行鉴定并出具了鉴定书,确认该批带有HERMES商标的货品全属假冒商品、被查扣的华伦天奴(VALENTINO)手链、宝格丽(BVLGARI)项链、香奈儿(CHANEL)耳钉、香奈儿(CHANEL)项链、爱马仕(HERMES)项链、缪缪(MIUMIU)项链、普拉达(PRADA)项链经上海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目标产品进行鉴定,该公司确定目标产品上标有本鉴定书附件所附的商标,且目标产品在商品外观、标识信息、做工工艺等方面与商标权人生产或授权他人生产的商品(即正品)不符。因此,该公司确认目标产品系侵犯商标权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本案货值金额159.00元,当事人没有销售上述商品,没有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6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各1份; 2、2021年6月4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的《询问通知书》1份; 3、2024年6月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的齐铁市监龙责[2024]1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 4、2024年6月4日,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的齐铁市监强制[20241023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财物清单》(文编号:2024023)各1份; 5、2024年6月2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 6、2024年6月20日,曲桂娟提供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7、2024年6月3日,张连龙提供的上海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投诉请求书、授权委托书及张连龙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2024年6月3日,张连龙提供上海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9、2021年6月3日,张连龙提供荟萃商标(中国)有限公司授权给上海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代理委托书和注册人华伦天奴有限公司第46684685号商标注册证明各1份; 10、2021年6月3日,张连龙提供荟萃商标(中国)有限公司授权给上海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代理委托书和注册人宝佳瑞
罚款0.015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59.00元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