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买家集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忠义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2925MA74LDYMXX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买家集镇团结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州税稽罚﹝2025﹞2号
(一)你单位未按税控加油机所记录的数据记入账簿、未如实纳税申报,存在少申报销售收入的问题检查人员使用读卡器(税务通)现场读取了税控加油机所记录的销售各类油品数据:2023、2024年部分月份存在税控加油机所记录销售各类油品数据与账载收入、申报销售收入不符的情况,具体如下:2023年度1.2023年7月份税控加油机记录销售各类油品合计129710.25升,取得销售收入合计849095.46元,已申报销售收入602359.60元,少申报销售收入246735.86元。2.2023年8月份税控加油机记录销售各类油品合计276202.65升,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合计1888168.18元,已申报销售收入1878277.07元,少申报销售收入9891.11元。3.2023年11月份税控加油机记录销售各类油品合计122949.94升,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合计857552.06元,已申报销售收入839540.02元,少申报销售收入18012.34元。4.2023年12月份税控加油机记录销售各类油品合计93165.83升,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合计620522.99元,已申报销售收入536557.65元,少申报销售收入83965.34元。以上2023年少申报销售收入合计358604.35元。2024年度1.2024年2月税控加油机记录销售各类油品合计61308.58升,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合计450404.82元,已申报销售收入441078.67元,少申报销售收入9326.15元。2.2024年4月税控加油机记录销售各类油品合计175117.66升,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合计1224313.46元,已申报销售收入1195444.20元,少申报销售收入28869.26元。3.2024年7月税控加油机记录销售各类油品合计204786.37升,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合计1418438.42元,已申报销售收入1398689.51元,少申报销售收入19748.91元。4.2024年9月税控加油机记录销售各类油品合计147051.35升,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946232.81元,已申报销售收入939347.71元,少申报销售收入6885.10元。以上2024年少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合计64829.43元。综上,2023-2024年少申报销售收入总计423434.0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你单位采取少申报收入的方式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偷税。鉴于你单位在检查期间主动预缴税款,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之规定,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决定对你单位偷税的行为处以少缴税款219730.22元50%的罚款109865.19元。
109865.19元
国家税务总局临夏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