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州市从化街口汶桐轩美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欧阳俊杰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440101MA5A80YJ06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村路38号之二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13
2024-09-11
(2024)粤0117执4343号
行政非诉执行
广州某店、广某某行政非诉执行首次执行案件判决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从市监处罚〔2023〕73号
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的处罚。;
2022年4月13日,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在美团平台网店“七星烧鸭(新村店)”经营的“七星烧鸭(此商品不包含白饭)”进行抽样检验。 根据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P220422-45)显示,当事人在美团平台网店“七星烧鸭(新村店)”经营的“七星烧鸭(此商品不包含白饭)”(加工日期:2022.4.13)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指标:<106,检验结果:3.9×106)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该样品所检项目不符合DBS44/006-2016《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的规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P220422-45),现场由当事人现场负责人叶志敏签收。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库存,也未发现上述被抽检批次的不合格食品的原料库存。当事人于2022年4月13日抽检时销售给抽检人员出2份菜品,另一份抽检菜品“火腩炒苦笋饭”未收到不合格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经查明,当事人为广州市从化街口汶桐轩美食店,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小餐饮,网络经营),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烧卤熟肉);并公示在美团平台“七星烧鸭(新村店)”店。 当事人在美团平台经营的涉案食品“七星烧鸭(此商品不包含白饭)”(加工日期:2022.4.13),网店名为“七星烧鸭(新村店)”,经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检验,抽检报告(报告编号:SP220422-45)检验结论显示:该样品所检项目不符合DBS44/006-2016《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的规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加工销售的外卖“七星烧鸭(此商品不包含白饭)”(加工日期:2022.4.13)经检测菌落总数(指标:<106,检验结果:3.9×106)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根据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P220422-45)及情况说明,我局认定当事人加工销售菌落总数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2022年4月13日,当事人加工销售2份菜品给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抽样检验,分别是“火腩炒苦笋饭”和涉案食品“七星烧鸭(此商品不包含白饭)”(加工日期:2022.4.13),一共支付51.80元,其中“火腩炒苦笋饭”标价18.80元,涉案食品“七星烧鸭(此商品不包含白饭)”(加工日期:2022.4.13)标价31.00元,两份食品餐盒各1.00元共2.00元,抽检人员抽检涉案食品“七星烧鸭(此商品不包含白饭)”(加工日期:2022.4.13)时支付32.00元,另一份抽检菜品“火腩炒苦笋饭”未收到不合格报告。 当事人自我局送达涉案食品抽检报告(报告编号:SP220422-45)后,我局执法人员联系当事人作进一步配合调查时,通过当事人在美团平台留存电话及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中留存的电话号码联系当事人,并通过在当事人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现场张贴、当事人注册地址及身份证地址邮寄、在从化区人民政府官网中公告等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询问通知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并邮寄《询问通知书》到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负责人叶志敏的身份证所在地,通知当事人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相关材料,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到我局接受调查,亦未提供涉案食品食材购进的进货查验材料
50000.00元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9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