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夜媚练歌厅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洪波 | 注册资本:1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21MACHARAD2W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延顺路(龙房权证字第QZ0000764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江)文综罚字〔2025〕F-000001号
2025年01月04日20时29分,龙江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刘士恒(08020321011)、焦洋(08020321006)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龙江县延顺路的龙江县夜媚练歌厅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歌厅正在营业中,《营业执照》编号为91230221MACHARAD2W(许可项目:歌舞娱乐活动),现场负责人未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现场设置1个大厅(内设6个卡台),设置视易点歌机1个。现场大厅3号台有3名顾客正在消费,该歌舞娱乐场所采用卡台50元单次不限时加酒水销售的形式,为消费者提供伴奏音乐、歌舞点播服务,执法人员在吧台发现2025年1月4日当日消费账单,共计65元。执法人员现场作出如下处理:1.开具了《调查询问通知书》1份,通知赵洪波于2025年1月6日到本机关做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焦洋(08020321006)拍摄现场检查照片6张,执法过程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2025年01月04日21时00分本次检查结束。
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伍元整(65.00)元;2.责令关闭龙江县夜媚练歌厅。
-元
龙江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