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商水县隆发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3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耿涛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3MA9JXT8HXN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老城大西环路西商铺2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1
(2024)豫1623民初5477号
合同纠纷
高**
商水县隆发运输有限公司
商水县人民法院
2
2023-07-17
(2023)豫1623民初35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李**,李*,李**
周口市吉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商水县隆发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赵**
商水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驻泌交罚字(2026)第0300069号
经调查核实,商水县隆发运输有限公司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的规定,根据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你(单位)违法行为属于一般,依据 《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对技术监控记录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作出罚款处罚的除外:(二)车货总质量未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十的,给予批评教育,可以不予处罚;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部分,处每吨一百元罚款;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部分,处每吨二百元罚款;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五十的,对百分之十以上的部分,处每吨五百元罚款,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泌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3
2
豫新交执罚字﹝2025﹞第1120001号
商水县隆发运输有限公司车辆载质量超过质量限值标准的案
豫PH8351罚款6000元
6000.00元
新蔡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04
3
豫漯交执法罚字(2025)第0100070
商水县隆发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豫PM2920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商水县隆发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豫PM2920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200.00元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9-1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周口市商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