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奔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昱 | 注册资本:8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215610739476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红金物流中心红金村323国道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市市监处罚〔2026〕36号
当事人分别于2025年1月和5月,承接已关停的赣州博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汽大众赣县区4S店)和赣州运通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用别克经开区4S店)车主的汽车保养业务,收取原一汽大众赣县区4S店车主和原通用别克经开区4S店车主20元-50元/次的辅料费,包含防冻液、黄油、雨刮水、刹车油化油器清洗剂等汽车保养工序材料。截止2025年10月27日,当事人为原一汽大众赣县区4S店车主提供了218次保养服务,收取辅料费9264元(税后),加上11.5%的税费实收10468元;为原通用别克经开区4S店车主提供了208次保养服务,收取辅料费10400元。
当事人以店堂告示的告知方式,告知原通用别克经开区4S店车主,于2025年8月20日开始在辅料费的基础上另额外收取50元/次的服务费(包含:接待、解答、处理客户诉求等),强制原通用别克经开区4S店车主购买其提供的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车主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截止2025年10月27日,收取73位原通用别克经开区4S店车主的50元/次服务费共计3650元,系当事人违法所得。
当事人此前未在市场监管领域接受过行政处罚,已停止收取接待、解答、处理客户诉求等不合理的服务费用。
1.警告;
2.罚款3650元,上缴国库。
3650.00元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