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雅宏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尹红达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1022MACR1QMBXB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廊坊市固安县东湾镇花科村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固市监处罚〔2026〕363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菜单上标有虾丸、蟹足棒菜品,执法人员对其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发现未使用的安井散装虾味丸、安井散装仿蟹柳各半袋,标签为“安井散装虾味丸、安井散装仿蟹柳”,经现场询问,此为平台上虾丸、蟹足棒菜品,两种菜品共计销售22单,单价是2元,共计44元,其行为已构成网络虚假宣传。现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
2026-06-25
2
冀市监廊处〔2023〕13102223000522号
2023年10月24日,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湾综合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固安县雅宏餐饮店在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东湾镇花科村22号 经营餐饮服务、酒水饮料销售,经查该店未悬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执法人员现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在规定时间悬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责令改正期满,2023年10月3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再次进行现场检查,仍未悬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以立案。
罚款0.0300万元
300.00元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