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中玮(定襄)热力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东升 |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921MA0K0FM579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晋昌镇庄力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0
委托合同纠纷
水发中玮(定襄)热力有限公司
定襄县华泰农贸市场
定襄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5
2020-11-12
(2020)晋0921民初628号
侵权责任纠纷
郭**与定襄中玮热力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7-23
2020-06-15
(2020)晋09民终823号
劳动争议
齐某1、任某与定襄中玮热力有限公司、齐某2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市监处罚〔2026〕3号
该公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CEMS因故障不能及时采集和传输数据仍执行环保电价,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共计多结算环保电价款346.83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文件第十五条,提出以下处罚建议:
对多结算环保电价款346.83元予以没收。
346.83元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6
2
忻环定襄罚字﹝2024﹞01号
2024年3月1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第三轮次重点区域监督帮扶组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1)、2号、3号锅炉正在生产,锅炉排渣系统正在运行,发现2号、3号锅炉炉渣仓仓顶布袋除尘器未运行,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2)、烟气在线监测设施无NOx转化炉,实际为NO2分析仪测量(验收资料内容为NOx转化炉),现场检查发现:现场未配备NO2标准气体,在通NO、SO2等标准气体时,NO2分析仪显示5.9mg/L-6.6mg/m2波动,查阅历史数据发现,该排放口NO2数据长期在6mg/m2波动。因NO2为NOx计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故认定NOx长期计算有误(认定为不正常运行)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叁拾万伍仟元整
305000.00元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
2024-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