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柴四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风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1MA0P9NGL5L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五原县惠富商贸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30
2022-03-07
(2021)内0821民初45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县柴四鸡店、姚*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4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五原县市监处罚〔2025〕012号
经查,当事人,在明知应该对商品进行标价但未对商品进行标价,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当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无销售记录,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000.00元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6
2
五市监农处罚【2024】009
未明码标价销售速冻水饺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