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化县资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海鹰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1322MA4PPDCR6A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上梅街道古城路西正街805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2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化县资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张*
新化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20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化县资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4﹞9号
经查,当事人自2020年3月起,该公司负责新化县上梅街道金玉星城小区的物业管理,为金玉星城小区内十八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由湖南东升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金玉星城小区内特种设备十八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2023年11月5日,当事人向检验机构湖南安卓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年度定期检验,经检验,检验机构2023年12月4日出具了十八份《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电梯)》。检验机构提示十八台电梯应立即停止使用的意见,2023年12月6日出具了十八份《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不合格。案发时,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管理的金玉星城小区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当事人十八台经年度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均未停止使用。案发后,当事人逐一对电梯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理和保养,对所有电梯的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进行了更换,并向检验机构申请复检,2023年12月25日,检验机构湖南安卓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复检合格,出具了十八台电梯的复检合格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当事人已整改到位。
罚款10000元;上缴财政。
10000.00元
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