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兴文吉美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新吉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1528MA650Y283W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大龙城二号安置点1-10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5〕122号
经查,我局发现兴文县四昱家禽销售有限公司等62户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吊销兴文县四昱家禽销售有限公司等62户企业的营业执照。
0.00元
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