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鑫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佘仁操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2MA609C5W3J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松榜村6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綦江市监处罚〔2026〕292号
当事人系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在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松榜村6组从事农产品销售。
经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2025年12月3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重庆南州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龙桥村3组159号的古剑山东门康养项目部食堂经营的花生米、土豆、干笋子等进行抽样检验。2025年12月19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该抽检批次干笋子的《检验报告》(No:A2250860554113001C),报告显示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计量单位g/kg”标准指标要求“≤0.2”、实测值为“0.535”,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查明,抽样的干方竹笋是当事人于2025年8月31日销售给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綦江商都超市,再由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綦江商都超市销售到重庆南州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抽样批次的干方竹笋是2025年8月30日购入,进货数量13kg,进货单价为84元/kg,销售价格为90元/kg,于2025年8月31日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的资质,导致抽样批次的干方竹笋无法向上追溯。
综上,当事人经营涉案干方竹笋的货值金额为90元/kg×13kg=1170元,违法所得为90元/kg×13kg-84元/kg×13kg=78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捌元整(¥78.00)。
3000.00元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