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公安县郭贵金冷冻门市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22MA4CQ2JK7E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公安县南平镇商贸城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3〕120号
经查,当事人系从事冷冻食品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18年05月21日。2023年10月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依法对公安县孟溪镇黄堤村九组44号的何某某家中进行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有待加工的标称为“安徽悦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客道”牌黄山茶香鸡9袋(净含量:一只装,生产日期:20221128,保质期:9个月)、标称“腾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腾桥”牌茶香鸡3袋(净含量: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20521,保质期:10个月);上述2种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据何某某述称系其当日从当事人处购进后用于其孙子满月酒的农村集体用餐活动。本机关执法人员当即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又发现当事人的冷库内摆放有待售的标称“安徽悦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客道”牌黄山茶香鸡4袋(生产日期:20221128,保质期:9个月),也已超过保质期。上述2个品种共16袋食品因超过保质期被本机关依法查扣。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序号167之从轻处理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对于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50000元以上65000元以下罚款;对于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13倍以下罚款”之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6袋; 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并处罚款50000元,合计50300元,上缴国库。
50000.00元
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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