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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鑫盛三合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泽荣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502MAC66A6C0Q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双王大街东段槐衙7组宣化学校西北20米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渭临市监处罚〔2026〕59号
2026年4月28日,渭南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临渭大队接到渭南市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转办,称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双王大街东段槐衙7组宣化学校西北20米,渭南鑫盛三合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生产一次性食品打包盒。 2026年4月28日、5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现场发现外包装标注为渭南鑫盛三合商贸有限公司以及瑞强众联科技工贸有限公司标签标识(瑞强众联科技工贸有限公司厂名厂址、工业产品许可证)的“塑料一次性餐饮具”9箱;钻石大碟,产品型号Z04、钻石汤勺,产品型号Z03、钻石大碗,产品型号Z01、一次性大杯,品名170杯和公用汤勺等产品,无任何标签标识以及工业产品许可证证号。 2026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和未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一次性餐具”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 2026年4月28日、5月8日、6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法定代表人进行3次询问,经当事人叙述,渭南鑫盛三合商贸有限公司前期与陕西瑞强众联科技工贸有限公司有过短期合作,由于市场竞争导致与陕西瑞强众联科技工贸有限公司解除合约。 经查明,渭南鑫盛三合商贸有限公司将陕西鑫顺锦源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60箱塑料一次性餐饮具,擅自重新包装,在外包装标注渭南鑫盛三合商贸有限公司、瑞强众联科技工贸有限公司标签及“结合超”字样,共计改装完成9箱,销售单价50元/箱,货值金额450元;剩余未重新外包产品47箱,货值金额1786元,该类产品合计货值金额2236元。 当事人购进钻石大碟(型号Z04)43箱,进价70元、钻石汤勺(型号Z03)10箱,进价100元、钻石大碗(型号Z01)43箱,进价90元、170杯一次性大杯190箱(每箱1000个)进价50元,上述四款产品均无任何标签标识,也未标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号。当事人自述该四款产品均从河南永洁塑业有限公司购进,其中碟、勺、碗三类产品共计购进96箱。当事人将钻石大碟、钻石汤勺、钻石大碗、一次性大杯组装为一套餐具,定名“一次性稻谷餐具”,加工生产共计耗用钻石大碟12箱、钻石汤勺4箱、钻石大碗12箱、一次性大杯5箱,合计生产“一次性稻谷餐具”156箱、12600套,货值金额3780元;对外销售5500套,销售单价0.3元/套,销售金额共计1650元,获利1155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购进票据,无法精准核算单套餐具购进成本,当事人自述单套餐具进价约0.09元;未加工剩余钻石大碟、钻石汤勺、钻石大碗货值金额约4940元,剩余170杯一次性大杯货值金额10450元;另当事人整箱销售170杯一次性大杯10件,获利55元。 此外,当事人从陕西鑫来澳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公用汤勺30箱,购进单价23元/箱,销售单价30元/箱,该批公用汤勺货值金额900元。综上,本案四款产品全部涉案合计货值金额20070元。 调查认定的实事:渭南鑫盛三合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和销售未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一次性餐具”的行为。
1.没收违法产品9箱;2.没收非法所得1210元;3.处货值金额贰仟贰佰叁拾陆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壹仟壹佰壹拾捌元(1118);4.处销售未取得工业许可证行为罚款伍万元整(50000);(2)(3)(4)共计罚款52328元。
51118.00元
渭南市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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