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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玫瑰之约歌厅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淑华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26MA19410YXP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巴彦县巴彦镇古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巴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4号
2023 年 8 月 2 日,巴彦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商文奇、王 哲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 8 月份执法巡查抽取名单对位于巴 彦县巴彦镇古街的巴彦县玫瑰之约歌厅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地上第 一层东侧安全出口上方、地上第二层 999 号包房门口上方、地上第二层西侧安全 出口上方使用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以及地上第二层西侧疏散 走廊处使用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配电线路均未穿热镀锌金属管保护,不符合《民 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第 13.6.3 条之规定,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 合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大队监 督员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依法对该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 知书》,责令该单位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前整改完毕。2023 年 8 月 15 日,巴彦县 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地上第二层西侧疏散走廊处使用的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配电线路未穿热镀锌金属管保护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已整改 完毕,地上第一层东侧安全出口上方、地上第二层 999 号包房门口上方、地上第 二层西侧安全出口上方使用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配电线路 均未穿热镀锌金属管保护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未整改完毕。
2023 年 8 月 2 日,巴彦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商文奇、王哲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 8 月份执法巡查抽取名单对位于巴彦县巴彦镇古街的巴彦县玫瑰之约歌厅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地上第一层东侧安全出口上方、地上第二层 999 号包房门口上方、地上第二层西侧安全 出口上方使用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以及地上第二层西侧疏散走廊处使用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配电线路均未穿热镀锌金属管保护,不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第 13.6.3 条之规定,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大队监督员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依法对该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前整改完毕。2023 年 8 月 15日,巴彦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地上第二层西侧疏散走廊处使用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配电线路未穿热镀锌金属管保护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地上第一层东侧安全出口上方、地上第二层 999 号包房门口上方、地上第二层西侧安全出口上方使用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配电线路均未穿热镀锌金属管保护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未整改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巴彦县玫瑰之约歌厅责令停止使用地上第一层东侧安全出口上方、地上第二层999号包房门口上方、地上第二层西侧安全出口上方使用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未穿热镀锌金属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巴彦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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