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民腾棉花加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梁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281MA4RQEN48L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东富镇横新村杨梅塘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醴市监处罚字(2024)169号
2024年4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醴陵市民腾棉花加工有限公司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有14台固定式压力容器(烘筒)正在进行无纺布烘干,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特种设备登记证书,本局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2024年5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在使用上述14台固定式压力容器(烘筒)进行无纺布烘干,且不能提供上述固定式压力容器(烘筒)的相关登记证书。当事人使用未经登记的特种设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构成了使用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行为。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
二、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2800元,上缴国库。
22800.00元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