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鸣煌米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国立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2MACR6GKA99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新立镇新立街道(新立一中东20米1101-11-1-6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5﹞449号
“吉林省鸣煌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国立,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新立镇街道,经营范围: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粮食收购;谷物销售;谷物种植;粮油仓储服务;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主要从事预包装五常大米网络销售经营活动,该店于京东网络平台销售“米福象五常大米”(规格500g/袋、单价2.84元/袋),在销售过程中,该公司将产品质量等级为“优质一等”的“米福象五常大米”宣传为质量等级“特级”,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截至2025年4月22日,该公司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米福象五常大米”35件,违法所得99.4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网络反不正当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责令经营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5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