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芊姿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嘉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2MACB8D702N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福海街道广福路爱琴海购物公园3楼F3021A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6
(2025)云0112民初1477号
服务合同纠纷
韩*
昆明芊姿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昆明阿佛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2
2024-01-02
(2024)云0112民初19077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王**
昆明芊姿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3-12
(2025)云0112民初1477号
服务合同纠纷
韩*
昆明芊姿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昆明阿佛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1-17
(2025)云0112民初1477号
服务合同纠纷
韩*
昆明芊姿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昆明阿佛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3
2024-11-15
(2024)云0112民初19077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王**
昆明芊姿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西消行罚决字﹝2023﹞第0154号
你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2023年8月17日,西山区消防大队监督员在核查举报投诉时,发现昆明芊姿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考虑该场所正在积极整改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且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法给予从轻处罚
给予昆明芊姿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昆明市西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0-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8-1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