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德嘉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子诚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5MABNQX325F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122号501(商场)室-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拱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307号
2024年08月21日,杭州市拱墅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杭州德嘉酒店有限公司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杭州德嘉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止使用,并在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使用支付宝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或到杭州银行网点缴纳罚款
给予杭州德嘉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的处罚
1100.00元
杭州市拱墅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9-26
2
拱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098号
2024年01月30日,杭州市拱墅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杭州德嘉酒店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杭州德嘉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交至杭州银行各网点
给予杭州德嘉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处罚
6000.00元
杭州市拱墅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