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丰满区好钱雨肉类制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郝丰君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11MA0Y5P6D87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红旗街道小兰旗村二社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2
(2024)吉0202民初55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
吉林市丰满区好钱雨肉类制品厂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9-14
2018-06-26
(2018)吉0211执681号
宋**与吉林市丰满区好钱雨肉类制品厂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04-24
2018-03-28
(2018)吉0211民初63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宋**诉吉林市丰满区好钱雨肉类制品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0281.3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食处罚﹝2023﹞0306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12日生产钱雨牌三文治(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09-13)(规格0.7斤/块)606块,共计424.2斤,以4元/斤对外销售;当事人于2023年9月12日生产好钱雨三文治(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09-13)(规格4斤/根)12根,共计48斤,以4元/斤对外销售。至案发时至,上述两个批次涉案产品均未售出,办案机构于2023年9月12日依法查封。涉案批次产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888.80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0元。当事人表示,由于工人操作失误,仅上述两个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标注错误。本案对照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条件。
2023年9月12日,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红旗街道小兰旗村二社的吉林市丰满区好钱雨肉类制品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其成品库发现当事人生产的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13日的钱雨牌三文治606块和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13日的好钱雨三文治12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了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行为,本局于2023年9月28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9月12日生产钱雨牌三文治(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09-13)(规格0.7斤/块)606块,共计424.2斤,以4元/斤对外销售;当事人于2023年9月12日生产好钱雨三文治(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09-13)(规格4斤/根)12根,共计48斤,以4元/斤对外销售;至案发时止,上述两个批次涉案产品均未售出,办案机构于2023年9月12日依法查封。涉案批次产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888.80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0元。当事人表示,由于工人操作失误,仅上述两个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标注错误。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涉嫌构成了生产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行为。鉴于当事人生产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888.80元,且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可能存在主观故意,依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分则第九节第232条中较轻的规定。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办案机构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如下:1.没收批次为2023-09-13钱雨牌三文治606块和批次为2023-09-13好钱雨三文治12根;2.罚款55000元。2023年12月5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吉市市监食罚告〔2023〕03060号)。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办案人员:修杨、周秀贵分局负责人:李欧2023年12月20日
5500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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