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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君平烟花爆竹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叶权注册资本:2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22MA4EXX9X4B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公安县狮子口镇兴盛路204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3〕51号
根据《烟花爆竹质量与安全》(GB10631-2013)的规定,涉案产品的烧成率应大于90。经检测,当事人经营的涉案产品的实际烧成率为87,属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之行为。 本案中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9180元,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162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119之一般情节处理标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6倍以上2.4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之规定,我们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1620元,并处罚款18360元,合计19980元,上缴国库。
18360.00元
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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