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曾平购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新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82MACE732941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仁怀市盐津街道两路口社区国酒城商业B区2-11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仁市监处[2023]168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7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就将之前在荔波经营店面后剩下的这11个品种共计59条卷烟带来仁怀准备用于销售,到案发时这11个品种共计59条卷烟还未销售,11个品种59条卷烟被仁怀市烟草专卖局扣押(59条卷烟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为真品卷烟)。
当事人的11个品种59条卷烟是之前在荔波经营店面时在荔波烟草公司进购的(当事人陈述,因从荔波搬迁到仁怀经营,向荔波烟草公司进购的票据遗失了),11个品种59条卷烟货值共13690元。当事人的11个品种59条卷烟还未销售。
本案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规定,仁怀市烟草专卖局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移送我局处理。
三、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实
1.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仁怀曾平购物店经营者曾新平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①当事人在2023年4月份初的时候办理营业执照,在位于仁怀市盐津街道两路口社区国酒商业B区2-11号门面经营,在2023年5月22日开始试营业,5月23日卷烟刚摆放还没有销售,就被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扣了。②当事人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③2023年5月23日,仁怀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的购物店内检查出烟草制品共计11个品种59条卷烟,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为真品卷烟,分别是:“玉溪(软)”5条;贵烟(硬黄精品)12条;贵烟(跨越)8条;贵烟(翠)18条;贵烟(喜)5条;中华(软)1条;贵烟(细支国酒香30)1条;贵烟(国酒香30)1条;芙蓉王(硬中支)3条;南京(十二钗薄荷)3条;红塔山(细支传奇)2条,还未销售;④ “玉溪(软)”进价是230元/条,5条共计1150元;贵烟(硬黄精品)进价是140元/条,12条共计1680元;贵烟(跨越),进价是250元/条,8条共计2000元;贵烟(翠),进价是200元/条,18条共计3600元;贵烟(喜)进价是160元/条,5条共计800元;中华(软)进价是700元/条,1条共计700元;贵烟(细支国酒香30)进价是900元/条,1条共计900元;贵烟(国酒香30)进价是1000元/条,1条共计1000元;芙蓉王(硬中支)进价是300元/条,3条共计900元;南京(十二钗薄荷)进价是220元/条,3条共计660元;红塔山(细支传奇)进价是150元/条,2条共计300元。⑤上述11个品种59条卷烟货值13690元。⑦当事人上述卷烟还未销售。
2.仁怀市烟草专卖局移交资料:仁怀市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仁烟移[2022]第65号)、仁怀市烟草专卖局立案报告表1份(仁烟立[2022]第65号)、仁怀市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批准书1份、仁怀市烟草专卖局撤销立案报告表1份、仁怀市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审批表1份、仁怀市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1份(仁烟存通[2023]第65号)、仁怀市烟草专卖局检查(勘验)笔录1份、仁怀市烟草专卖局证据处理通知书1份(仁烟存处[20
罚款0.41万元#
4100.00元
遵义市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