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新民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2740105174H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黄天棉图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20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杭锦旗人民法院
2
2021-12-20
(2021)内0625刑初100号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杭锦旗人民法院
3
2021-09-09
(2021)内0625刑初100号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杭锦旗人民法院
4
2021-09-09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杭锦旗人民法院
5
2021-06-07
(2021)内0105民初8543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国力工程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德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准格尔旗昶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瑞德煤矿,孙*,王**,田**,刘**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6-0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瑞德煤矿,刘**,孙*,鄂尔多斯市国力工程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田**,内蒙古德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王**,准格尔旗昶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
2022-03-13
(2020)内0105民初8543号
借款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瑞德煤矿,王**,孙*,田**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3
2022-03-10
(2020)内0105民初8543号
借款纠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瑞德煤矿,王**,孙*,田**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5
2020-12-02
(2020)内0622行审44号
行政强制
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与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非诉执行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18-08-21
2018-07-03
(2018)内06民终77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赵**与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87093.00元
民事案件
3
2013-06-21
2013-06-21
(2013)民申字第281号
联营合同纠纷
天津京铁火车头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和泰惠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3-06-21
2013-06-21
(2013)民申字第281号
联营合同纠纷
天津京铁火车头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和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和泰惠丰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蒙准煤监管罚﹝2025﹞52005-1号
1.二采区北帮边坡角现场实测为36°,设计值为35°;2.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270万吨/年,2024年12月原煤产量为358932.7吨,2025年1月、3月、4月原煤产量分别为384549.95吨、302035.7吨、399931.35吨,以上月产量均大于核定生产能力的10%;3.现场查询调度室视屏监控录像,2025年10月15日夜班调度室值班为单人值班。
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分别1.责令停产整顿,并处柒拾伍万元的罚款(750,000.00);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责令停产整顿,并处壹佰柒拾伍万元的罚款(1,750,000.00);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给予警告,并处贰万元罚款(2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元整(2,520,000.00),责令停产整顿3日(停产整顿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时至12月15日9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警告。
2520000.00元
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2025-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