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竹山县宝丰镇本强建材配送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本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323MA4BW1WH4J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宝丰镇北大街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竹山市监处罚〔2025〕155号
2025年5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陪同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竹山县宝丰镇本强建材配送中心销售的聚乙烯丙纶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进行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产品名称:聚乙烯丙纶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抽样数量:10m,抽样基数:80m,规格型号:绿 400g,单价3元/m,标称生产单位:山东寿光市坤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寿光市台头工业园区。 2025年7月8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由黄冈大别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JW2025098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撕裂强度、不透水性项目不符合GB/T 18173.1-2012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认可检验结果。 经查,上述聚乙烯丙纶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是当事人2025年3月份从市场上的五金产品配送车上购进的,当时购了130m,购进价是2元/米,对外销售价是3元/米,由于是流动摊贩,当事人未留存购进票据。 另查明上述经抽检不合格的聚乙烯丙纶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当事人已于2025年7月8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之前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在得知销售的聚乙烯丙纶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检验不合格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通过张贴召回公告的方式进行召回抽检批次的聚乙烯丙纶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因该批次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为个人,当事人未保留消费者信息,无法通知到所有购买者,此批次产品未能成功召回,当事人亦没有收到顾客反映出现安全隐患。本案货值金额为390元,违法所得13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468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130元整。 上述罚没款合计598元整。
468.00元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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