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贺乐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9MA00F6W92N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大街45号科技楼ZT12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6-09
(2022)京0109民初1772号
清算责任纠纷
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陈*,刘**,田**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24
2022-08-22
(2022)京0109民初1772号
清算责任纠纷
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陈*等清算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7-01
2022-03-25
(2022)京0109民初246号
清算责任纠纷
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刘**等清算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海万寿路街道罚字﹝2025﹞060156号
2025年11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万寿路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未按规定覆盖建筑土方的行为,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5年11月21日9时20分,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科技楼进行施工作业。经现场检查,存在未按规定覆盖建筑土方的行为,经测量面积为20平方米。对于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覆盖建筑土方一案,经本行政机关纠正,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1日9时40分前覆盖了建筑土方。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1月24日向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了其陈述、申辩的权利,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数据平台》查询,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一年之内没有因同类性质行为受到过本市执法机关的告诫和处罚。<br/>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br/>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建议对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叁万元(罚款数额=罚款基数10000×(1+情节系数2)=30000元)(情节系数2=常量系数0+变量系数2+区域系数0),并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1月24日对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万寿路街道办事处
2025-11-24
2
京海万寿路街道罚字﹝2025﹞060155号
2025年11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万寿路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5年11月21日0时0分,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科技楼进行夜间装卸施工材料作业。经现场检查,未提供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证明,未提供相关审批手续。对于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一案,经本行政机关纠正,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1日0时20分前停止了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1月24日向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了其陈述、申辩的权利,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数据平台》查询,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一年之内没有因同类性质行为受到过本市执法机关的告诫和处罚。<br/>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br/>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建议对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壹万元(罚款数额=罚款基数10000×(1+情节系数0)=10000元)(情节系数0=常量系数0+变量系数0+区域系数0),并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1月24日对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万寿路街道办事处
2025-11-24
3
京朝城管(水)罚字﹝2025﹞060016号
2025年4月17日9时50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小红门派出所北侧,本行政机关对中交久安(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在施工建设的中海·时光之境项目工程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从疏干井内抽取地下水未安装计量设施。2025年4月17日立案调查,经查发现该单位存在取水单位未安装计量设施的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12000.00元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