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牛笼子米粉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丽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222MA5N3TUR40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天峨县六排镇民族路(老韦美发屋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峨市监处罚〔2024〕7号
2023年9月1日,我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天峨县牛笼子米粉店销售的配料粉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9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Q23-005223)及天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峨市监检告〔2023〕100号送达天峨县牛笼子米粉店经营者龙丽梅手中,并告知上述《检验报告》检验结论,该检验报告中标示:送检样品按整顿办函〔2023〕1号判定:不合格。吗啡含量为 192 μg/kg(检出限为12μg/kg)、可待因含量为 86.8 μg/kg(检出限为12μg/kg)、那可丁含量为 22.8 μg/kg(检出限为3μg/kg)。当事人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Q23-005223)及天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峨市监检告〔2023〕100号)后,在规定的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当事人涉嫌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为查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经局领导批准,于2023年9月18日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12月22日对当事人龙丽梅进行了询问调查。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佰捌拾元(¥880.00);2.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3000.00)。
2000.00元
天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