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斯来提商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阿布地热扎克·买吐尔送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16792955291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布扎克乡思源扶贫产业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县市监处罚〔2026〕106号
(一)企业生产模式情况:当事人设有分装、压榨两条生产线:1.分装生产线:外购成品食用油,经油罐车运至厂区储罐后直接灌装,生产萌古丽菜籽油(分装)、萌古丽棉籽油(分装);2.压榨生产线:自行采购红花籽、核桃等原料,经清洗、挑选、烘干、炒制、压榨、精炼、灌装,生产红花籽油等产品。原料查验方面:外购成品油索取原料检验报告,厂内仅开展酸价、过氧化值快速检测;红花籽从贸易企业采购,核查进出口检疫证明;核桃向农户收购,仅开展外观、气味感官查验。
(二)涉案2个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生产、留样、销售、召回情况:
1.萌古丽棉籽油(分装)2.5L/瓶,生产日期2026-05-23:生产118桶,留样1桶,销售117桶,销售单价20元/桶;销往和田县新日用百货店、拉依喀乡新时代超市等经营主体;召回29桶。该批次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检验不合格。货值:118桶*20元=2360元,违法所得:未召回88桶(销售117桶-召回29桶)*20元=1760元
2.食用植物调和油2.5L/瓶,生产日期2026-05-25:生产70桶,留样1桶,销售69桶,销售单价:25元/桶;销往和田县每日一新日用百货店、布扎克乡纳斯尔日用百货店等经营主体;召回15桶;该批次溶剂残留量项目不合格,复检维持不合格结论。货值:70桶*25元=1750元,违法所得:未召回54桶(销售69桶-召回15桶)*25元=1350元。
(三)涉案5个风险监测问题项批次产品生产、留样、销售、召回情况:
1.萌古丽菜籽油(分装)5L/瓶,生产日期2026-05-25:生产40桶,留样1桶,销售39桶,销售单价50元/桶;销往布扎克乡纳斯尔日用百货店、和田县每日一新百货批发部;召回4桶。
2.萌古丽红花籽油5L/瓶,生产日期2026-03-10:生产40桶,留样1桶,销售39桶,销售单价:57元/桶;销往和田市乐味切面店、拉依喀乡百货店等经营主体;召回4桶。
3.萌古丽菜籽油5L/瓶,生产日期2026-01-27:生产40桶,留样1桶,销售39桶,销售单价50元/桶;销往洛浦县金时代日用品店、和田市白珍珠日用百货店等经营主体;召回4桶。
4.萌古丽菜籽油(分装)5L/瓶,生产日期2026-04-02:生产40桶,留样1桶,销售39桶,销售单价50元/桶;销往和田市菡萏粮油店、布扎克乡纳斯尔日用百货店;召回6桶。
5.食用植物调和油5L/瓶,生产日期2026-05-09:生产60桶,无专门留样记录,全部对外销售,销售单价55元/桶;销往和田县布扎克乡日用百货店、和田市蓝梦日用百货店;召回8桶。
(三)出厂检验项目缺项违法行为:依据《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用植物油出厂检验必检项目包含: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酸值(酸价)、过氧化值、加热试验(280℃)、溶剂残留量、熔点(棕榈油)。当事人成品出厂仅检验感官指标、酸价、过氧化值;未开展加热试验、溶剂残留量等法定必检项目,出厂检验项目缺项;当事人自述企业实验室不具备溶剂残留量检测能力,未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目出厂检验即将产品出厂销售。
(四)不合格原因企业自查情况:当事人经自查认为产品出现溶剂残留量超标、塑化剂类食品安全风险主要原因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员培训管理不足;生产设备存在管控死角;出厂检验把关不严,质检程序流于形式;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缺位,生产记录不完善,内部监督不到位,致使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执法人员已提示当事人加强对下游经销商培训,规范食用油储存条件,避免储存不当带来指标劣变、塑化剂迁移风险。
因风险监测项目仅作为发现问题线索、实施靶向监管的技术依据,不能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故当事人上述行为共构成三项违法行为:1.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2.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销售的行为;3.未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
此案不合格产品合计货值金额:4110元,合计违法所得:3110元。
1.没收30桶不合格萌古丽棉籽油(分装)(2.5L/瓶,生产日期2026-05-23);没收16桶不合格食用植物调和油(2.5L/瓶,生产日期2026-05-25);
2.没收违法所得3110元;
3.出厂检验项目缺项、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后出厂行为给予警告;
4.对未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
5.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罚款20000元;
合计罚没款:23110元。
20000.00元
和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