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吕更清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更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25MA7JK5YA82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县府路创业一条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印市监处罚〔2026〕16号
现查明,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店内发现的12个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取暖器信息如下:1.产品名称:美信源室内加热器;产品型号:NSB-90;制造商:邵东市廉桥镇湘花电器厂;地址:湖南省邵东市廉桥镇东村1组5号;生产日期:2023年11月7日。2.产品名称:霞光室内加热器;产品型号:XG-230;制造商:邵东市魏家桥霞光电器厂;地址:湖南省邵东市魏家桥镇长冲口村;生产日期:2022年10月7日。3.产品名称:霞光室内加热器;产品型号:XG-230制造商:邵东市魏家桥霞光电器厂;地址:湖南省邵东市魏家桥镇长冲口村生产日期:2023年11月7日.4.产品名称:室内加热器;产品型号:NSB-100;制造商:邵东市周官桥乡飞亚电器厂。生产日期:2023年10月。5.产品名称:取暖器;产品型号::NSB-100;制造商:邵东市周官桥乡飞亚电器厂;生产日期:2023年10月。6.产品名称:室内加热器;产品型号:SF-004;制造商:邵东金釜电器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10月。7.产品名称:取暖器;产品型号:NSB-100 ;制造商:湖南省三才电器有限公司地址:检验日期:2022.3.2。8.产品名称:室内加热器;产品型号:NSB-102制造商:邵东市周官桥乡飞亚电器厂;生产日期:2025年4月。9.产品名称:室内加热器;产品型号:SF-004;制造商:制造商:邵东金釜电器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10月。10.产品名称:取暖器;产品型号:NSB-90;制造商:邵东县火厂坪镇如意电器厂。11.产品名称:取暖器;产品型号:NSB-
当事人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取暖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12台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取暖器;
2.处以货值金额0.5倍罚款计人民币壹佰壹拾肆圆整(¥114.00)。
114.00元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5
2
印市监罚[2025]120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现查明,当事人店内销售未标注水效标识沐浴器是由流动商贩购入,无法查清具体来源,沐浴器无厂名厂址、合格证、水效标识等信息,数量15个,已销售2个,销售价15.00元/个,货值金额为15.00×15=225.00元,进货价为8.50元/个,违法所得为15.00×2-8.50×2=13.00元。购进时无外包装和说明书,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沐浴器的进货单据、供应商资质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案发后当事人及时进行了未标注水效标识沐浴器的召回,截至询问当日未召回该批次未标注水效标识沐浴器。
综上,当事人涉嫌销售未标注水效标识沐浴器的事实成立,货值金额为15.00×15=225.00元,违法所得为15.00×2-8.50×2=13.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1份。证明对象:花洒属于应当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
证据材料2:投诉登记表1份及相关材料。证明对象:当事人被举报涉嫌销售未标注水效标识沐浴器的事实。
证据材料3: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对象:经营场所的位置、当事人销售未标注水效标识沐浴器的现场情况;
证据材料4:证据提取单。证明对象:当事人销售未标注水效标识沐浴器的相关信息;
证据材料5: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对象:当事人销售未标注水效标识沐浴器的事实;
证据材料6: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对象:当事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以上证据本局依法定程序收集,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在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本局全部采信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