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梅英食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梅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305MA30PP5K25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东埔社区顶房12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莆市监处罚〔2025〕0916000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25日从莆田恒豪沣有限公司购进“康师傅”冰糖雪梨梨汁饮品(生产日期:20240819,保质期:12个月)75瓶,进价为2.07元/瓶,售价为3元/瓶,在超过保质期之前售出71瓶,剩余未售出的超过保质期的4瓶于2025年9月16日被本局现场查获扣押。当事人于2024年5月28日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源恒食品商行购进“喜天果”蜂蜜银耳罐头(生产日期:2024/03/15,保质期:15个月)30瓶,进价为2.53元/),售价为3元/瓶,在超过保质期之前售出25瓶,剩余未售出的超过保质期的5瓶于2025年9月16日被本局现场查获扣押。当事人于2025年6月1日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福春食杂店购进“飞鹏”响铃卷(腐皮卷)(生产日期:2025年5月09日,保质期:常温90天/冷藏180天)(现场置于常温货架)7盒,进价为5元/盒,售价为8元/盒,未售出的超过保质期的7盒于2025年9月16日被本局现场查获扣押。当事人于2025年3月11日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福春食杂店购进“升龙”飞鹏腐竹(生产日期:2025年2月25日,保质期:3个月)6斤,进价为4元/斤,售价为7元/斤,未售出的超过保质期的6斤于2025年9月16日被本局现场查获扣押。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25元,没有违法所得。当事人可以提供涉案四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进货凭证、供货者营业执照等材料,且经核实供货者均承认。 当事人购进涉案后洋米粉,上述后洋米粉的外包装标签标有“后洋米粉,净含量:5kg,生产日期:见袋底,2025年2月19日,保质期:12个月,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惠上村加工”等内容,上述米粉的外包装标签未标明生产者名称、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当事人以48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剩余未售出的2袋被本局现场查获扣押。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货值金额为96元,违法所得无法查清。虽然当事人提供了一份进货单据、供货者营业执照等材料,但当事人所述供货者否认涉案后洋米粉系其销售给当事人的。涉案后洋米粉的进货来源无法追溯。 当事人于2025年8月25日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福春食杂店购进涉案后洋黑强米粉20袋,进价为40元/袋,售价为48元/袋,已售出15袋,剩余5袋未售。上述涉案后洋黑强米粉的外包装标签标有“后洋黑强米粉 生产日期:见袋底,保质期:12个月,计量销售,福建林卓食品有限公司”等内容,上述米粉的外包装标签未标明生产者地址等信息。当事人可以提供涉案后洋黑强米粉的进货单据、供货者营业执照等材料,且当事人所述供货者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福春食杂店(已移送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承认。
-
-元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