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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永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于家彬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30007779358XJ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奋斗办铁路委一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恒市监处罚〔2024〕10006号
2024年7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黑龙江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检查企业年报情况时发现,鸡西市永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未年报,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上述线索我局向税务机关进行核实情况,税务机关回复,该公司为注销状态,连续超过六个月未进行纳税申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该公司登记的经营场所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
2024-10-21
2
恒市监处罚〔2024〕14号
2024年7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黑龙江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检查企业年报情况时发现,鸡西市永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未年报,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上述线索我局向税务机关进行核实情况,税务机关回复,该公司为注销状态,连续超过六个月未进行纳税申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该公司登记的经营场所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已构成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
2024年7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黑龙江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检查企业年报情况时发现,鸡西市永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未年报,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上述线索我局向税务机关进行核实情况,税务机关回复,该公司为注销状态,连续超过六个月未进行纳税申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该公司登记的经营场所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已构成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吊销鸡西市永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元
鸡西市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鸡西市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鸡西市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鸡西市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鸡西市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