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景逸君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梅祖炜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4331602444P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双山路179号8-4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8
(2025)渝0104民初3158号
合同纠纷
重庆四季欣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景逸君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渡口市监处字(2023)405号
经查,“新的橙水果饮料浓浆”是2022年底该调味品厂家上门推销时提供的1瓶样品,当事人拿到该调味品当天开封试用了少量后,因当事人未经营现制饮料,一直放在操作台上从未使用,从该调味品剩余量也可以看出当事人只使用了少量。具当事人陈述,“黄飞红香脆椒”主要用于制作”椒盐掌中宝”菜品,因其顾客反映其口感不佳,在今年1月份时候已停止使用,1月至今在当事人店里未查询到该菜品的销售记录,开封的一袋是5月份开封的为工作人员做工作餐时使用了部分,过期后未使用过。经查“锦辉星火味椒盐”产品在6月28号开封了一瓶,当事人在多种菜品制作中均会使用,我局检查时已为顾客做菜使用了一部分。现已查明当事人在2023年7月3日在制作“豆豉盐煎肉”菜品中使用了该产品作为调味品。因该产品只作为调味品使用,按照有利于当事人原则,以查实的该产品的进货价格计算本案的货值金额为30元(10元/瓶×3瓶=30元),无法核实违法所得。经查当事人购买上述“黄飞红香脆椒”及“锦辉星火味椒盐”调味品时未进行索证索票索报告。“新的橙水果饮料浓浆”调味品是厂家提供的样品,非当事人采购,也未用于经营,按照有利于当事人原则,不需要进行索证索票索报告。当事人按照国家规定不需要纳税。
责令消除影响
5000.00元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