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昕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13228390872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昌宏路华丰国际商贸城E1栋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0-27
(2020)云0103民初5960号
租赁合同纠纷
云南大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云玉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张**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06
2021-09-08
(2021)云0103执6913号
租赁合同纠纷
云南大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1-12
2020-10-29
(2020)云0103民初5960号
租赁合同纠纷
云南大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云玉珠宝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8071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官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1号
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
给予云南大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昆明市官渡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1-14
2
昆税一稽罚﹝2025﹞77号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对你单位偷税行为造成少缴的增值税31,095.0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88.33元处50%的罚款16,091.6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改正偷税的违法行为。
16091.68元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08-07
3
昆官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2号
云南大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停用消防设施(停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2023年12月27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执法中,发现云南大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昌宏路华丰国际商贸城E1栋,法定代表人:李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13228390872]存在:停用消防设施(停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鉴于该公司积极组织整改,主动配合大队调查,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有从轻处罚情节
给予云南大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零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0500.00元
昆明市官渡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