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区陇尚汉子食品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旭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503MADFLF149D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镇三十甸子村一组633号-05号加工坊(麦积区宝贝幼儿园南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罚〔2025〕159号
经查,该单位成立于2024年4月2日,《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为淀粉及淀粉制品。主要生产预包装袋装手擀粉(含料包),料包里包含有辣椒油包、花生仁包等。2025年4月份之前,生产用的辣椒油包是从甘肃龙椒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自
然主义食品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购进。今年4月份由于辣椒油包断供,4月21日当事人在未增加生产食品类别的情况下,生产辣椒油包500包,其中260包用于生产袋装手擀粉,销售价为7元/袋,截止案发已全部销售完。辣椒油包剩余240包被我局扣押,辣椒油包经核算成本0.5元/包。2025年4月28日,当事人发布了关于召回袋装手擀粉的公告,共召回23袋。上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240包×0.5元=120元,260袋×7元=1820元,共计1940元。违法所得为(260袋-23袋)×7元=1659元。
2025年5月22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单位已停止违法生产辣椒油包的行为,现用的辣椒油包是委托天水嘉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综上,上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1940元,违法所得1659元。
对麦积区陇尚汉子食品厂(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2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659元;
3.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辣椒油包240袋和召回的非清真袋装手擀粉23袋;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21659元,大写贰万壹仟陆佰伍拾玖元整。
20000.00元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