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万堤镇谭口村金源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新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425MA0AE2RT7M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万堤镇潭口村南段路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邯处〔2023〕13042523000598号
2023年8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陈占庆、任浩对大名县万堤镇谭口村金源超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该门市货架上发现食品,(食品名称:酒鬼青豆脆骨,执行标准:Q/DA0001S,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34120305139,生产商:阜阳多爱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阜阳市颍东区新华创业园内,产地:安徽省阜阳市 ),该食品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应标识为kJ现标识为KJ。我局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在2023年8月16日前改正;2023年8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陈占庆、任浩对该门市再次检查发现仍经营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的食品。我局对该单位再次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在2023年8月28日前改正;当事人自愿签署了《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包容免罚告知承诺书》,承诺2023年8月28日前改正,2023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陈占庆、任浩对该门市再次检查仍发现经营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的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0.1000万元,责令改正
1000.00元
邯郸市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