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取柴河镇大众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淑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4MA144D8004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磐石市取柴河镇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市监食处字〔2023〕2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月9日由磐石市烟筒山镇旭保食品商店购进桃李阿妈妮酸菜(盐水渍菜)4袋(生产日期:2022/01/01,保质期:9个月),进价3.5元每袋,售价4元每袋;2022年5月18日由磐石市烟筒山镇旭保食品商店购进甄北味即食酸菜6袋(2022/05/05,保质期:十个月(0℃-10℃保存为佳;2022/05/08,保质期:十个月(0℃-10℃保存为佳),进价2元每袋,售价2.5元每袋。由于店内员工疏忽大意,检查食品状态不仔细,未及时发现上述商品超过保质期的情况,至现场检查时,上述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均摆放在食品销售区货架上,均未售出,货值金额31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于2022年1月9日由磐石市烟筒山镇旭保食品商店购进桃李阿妈妮酸菜(盐水渍菜)4袋(生产日期:2022/01/01,保质期:9个月),进价3.5元每袋,售价4元每袋;2022年5月18日由磐石市烟筒山镇旭保食品商店购进甄北味即食酸菜6袋(2022/05/05,保质期:十个月(0℃-10℃保存为佳;2022/05/08,保质期:十个月(0℃-10℃保存为佳),进价2元每袋,售价2.5元每袋。由于店内员工疏忽大意,检查食品状态不仔细,未及时发现上述商品超过保质期的情况,至现场检查时,上述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均摆放在食品销售区货架上,均未售出,货值金额31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上述的行为涉嫌违反《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食品;”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处理意见及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违反第六项至第九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桃李阿妈妮酸菜(盐水渍菜)4袋,甄北味即食酸菜6袋;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