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宜城街道足之爱足浴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绪焱 |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282MA1YFHBT5E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学府路2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监处罚〔2026〕33号
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6月7日起在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学府路24号的经营场所从事修脚、足疗养生保健经营活动,其店门招牌为“全国连锁 创新足? 修脚足道养生 学府路店”。
“创新足”商标是德阳市护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我国第44类服务项目上注册的第21024535号商标。经当事人陈述及德阳市护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认定,当事人在未取得“创新足”注册商标持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商标作为店门招牌,误导消费者认为其是“创新足”的连锁品牌。当事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
另查明,当事人在其包间内放置价目表灯牌,公示服务项目、功效及价格。其中“活力无限”项目宣称“补元气、滋阴补阳、生精骨髓”的功效,实际使用一款包装标注“适用范围:杀菌止痒、皮肤干裂、多汗、舒经活血,调整血压,改善血液循环,消除疲劳”的天然调理足浴包产品放在热水里泡脚;“现榨姜汁”项目宣称“预防感冒、改善脚寒脚冷,防止关节炎”的功效,实际使用新鲜生姜榨成汁兑在热水里泡脚;“花椒”项目宣称“解表散寒、温胃止痛、提神、排毒、增强抵抗力”的功效,实际使用花椒放在热水里泡脚;“筋络通”项目宣称“疏通筋络,活血化瘀,促进血液循环”的功效,实际使用一款包装标注“功效:清洁肌肤,令肌肤细腻水嫩”的藏红花泡足粉产品放在热水里泡脚。当事人直接向消费者展示上述价目表项目功效。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项目具有其宣称功效的证据证明。
在案件调查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且积极整改,更换了店门招牌,撤除了上述价目表灯牌。
综上所述, 当事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综上,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8000元,上缴国库。
8000.00元
无锡市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