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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云峰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7236623681035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滨河路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1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史**
和顺县人民法院
2
2025-06-19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宋**
和顺县人民法院
3
2024-08-23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陈**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和顺县人民法院
4
2022-04-25
(2022)晋0723民初19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和顺县人民法院
5
2022-01-10
(2022)晋0723民初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徐**
和顺县人民法院
6
2022-01-10
(2022)晋0723民初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翟*
和顺县人民法院
7
2022-01-10
(2022)晋0723民初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王*,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和顺县人民法院
8
2022-01-10
(2022)晋0723民初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赵**
和顺县人民法院
9
2022-01-10
(2022)晋0723民初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
和顺县人民法院
10
2021-12-09
(2021)晋0723民初115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
和顺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5-29
(2022)晋0723民初19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田**
裁判文书
和顺县人民法院
2
2022-03-06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田**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和顺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3-26
2020-01-08
(2020)晋0723执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165.60元
执行案件
2
2019-12-23
2019-11-08
(2019)晋0723民初117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90.6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4-30
2019-04-09
(2019)晋0723民初197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3-27
2019-02-25
(2019)晋0723执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762.00元
执行案件
5
2019-01-25
2018-11-28
(2018)晋0723民初987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民事判决书
966.60元
民事案件
6
2018-12-05
2018-10-30
(2018)晋0723民初98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63.50元
民事案件
7
2018-11-21
2018-10-26
(2018)晋0723民初98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687.00元
民事案件
8
2018-11-03
2018-10-24
(2018)晋0723民初98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09-29
2018-08-17
(2018)晋0723民初58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8-09-29
2018-08-28
(2018)晋0723民初58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4号
2026年2月10日,我大队对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嘉和园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控制柜未通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隐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076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消限字〔2026〕第0032号)、王便英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和顺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4-14
2
和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5号
2026年2月10日,我大队对和顺县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万和嘉园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控制柜未通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隐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07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消限字〔2026〕第0031号)、赵树文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等证据证实。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和顺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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