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海拉苏镇敖敦西医诊所(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敖敦格日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26MA0QPNHR9E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海拉苏蒙古族中学家属楼下商业厅(门牌19号、门牌2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翁市监处罚〔2024〕244号
2024年08月29日翁牛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翁牛特旗海拉苏镇敖敦西医诊所药品的购进、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同上注射用头孢呋辛钠(规格:0.75g,产品批号:RH4220701,国药准字F20031237,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7月30日,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共29支,已经超过保质期。
上述超过有效期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是该诊所于2023年2月18日从赤峰源康医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生产厂家: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公司,产品批号:RH4220701,生产日期:2022年7月30日,保质期11个月,一共购进了50支,单价:1.35元/支。在2024年6月30日前(有效期前)使用了21支,单价为3.0元/支,剩余29支(10支/盒),货值87元,因经营者家里忙,在超过保质期后并未使用,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在购进上述药品时查验了供货方资质及相关发票、随货同行单。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29支;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翁牛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