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烨之晨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文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1MACFYW5P15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播州区尚嵇镇龙泉社区文化路9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播市监处罚〔2026〕131号
经查,2026年6月9日,当事人向陈*淋(出生于2012年)销售1瓶“果立方 柠檬味果汁酒”(类型:配制酒,净含量:100mL,酒精度15%voL);同日,又向龚*匀(出生于2012年)销售1瓶“果立方 蜜桃味果汁酒”(类型:配制酒,净含量:100mL,酒精度23%voL)。涉案酒饮的销售价格:9.9元/瓶,进购价格:6.9元/瓶,2026年6月10日,经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尚嵇派出所调解,已退还陈*淋货款9.9元,故货值金额9.9元,违法所得3元。
另经查,当事人店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饮”字体太小,标志不够醒目,涉案未成年人在购酒时未能注意到,当事人员工在未查验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向两人销售酒饮。上述问题已在规定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
综上,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情况属实,违法所得3元。
综上,当事人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情况属实,违法所得3元,当事人店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饮”的标志不够醒目,两人未能注意到,在未查验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陈*淋、龚*匀销售酒饮。已在规定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3元;
3.罚款2000元。
2000.00元
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