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翠堤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毅强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03MACLUGMPX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0栋118、119、120、121、1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洋市监处罚〔2025〕202号
经查,当事人在2024年、2025年期间在沙洋县农贸市场内向“张某”购买“刁子鱼和鲢子鱼”回餐馆备餐使用,在此期间,二人均使用微信转账方式共产生6笔交易,支付方均为“徐记-翠堤厨房强子”,收款方均为“张某”,其中2024年期间:5月9日,支付70元;6月13日,支付70元;7月20日,支付40元;12月6日,支付40元;2025年期间:4月17日,支付255元;5月6日,支付34元。以上涉案货值金额共计509元。2025年8月2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检查,未发现有长江、汉江特有鱼种销售,菜单上无长江、汉江鱼类的菜品名。
另查明,当事人将购买的食品原料“刁子鱼和鲢子鱼”制作成糍粑鱼和干刁子鱼放在餐馆内进行销售,因生意较差,部分食材拿回家自行食用,部分进行了销售。截止公安机关调查时共计销售了9单,菜品单价均为28元/份,共计252元。因时间较长,销售单据和台账未能出示。
经公安机关核实“张某”所销售的“渔获物”均属于“汉江鱼”,因当事人不是厨师,不晓得“张某”所销售的鱼均为“汉江鱼”。...[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非法收购长江流域渔获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该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2545元;
2、没收违法所得252元。
罚没款合计2797元。
2545.00元
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