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林业物资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浈波 | 注册资本:5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02MA3XPWF956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南阳市仲景北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11
(2023)豫1302民初5373号
物权保护纠纷
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净土庵社区居民委员会
南阳市宛城区林业物资总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2
2023-07-28
(2023)豫1302民初5373号
物权保护纠纷
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净土庵社区居民委员会
南阳市宛城区林业物资总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3
2021-10-13
(2021)豫1302民初6892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净土庵社区居民委员会
南阳市宛城区林业物资总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4-10-29
(2010)宛民初字第600号
赔偿纠纷
杨**
南阳市宛城区林业物资总公司
执行文书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2
2013-10-19
(2010)宛法执字第600-2号
借款纠纷
杨**
南阳市宛城区林业物资总公司
执行文书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3
2012-08-24
(2010)宛法执字第600-1号
借款纠纷
杨**
南阳市宛城区林业物资总公司
执行文书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06
2021-11-29
(2021)豫13民终6666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南阳市宛城区林业物资总公司、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净土庵社区居民委员会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
2
2024-12-0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
3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
4
2023-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
5
2022-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
6
2021-12-2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
7
2021-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