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光和油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凯忠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01MA794NBL49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多浪片区管委会巴格菀社区江南大道13号(江南国际商贸城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克苏市市监处罚〔2026〕7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3月17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燃气经营、润滑油销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等。11月19日,我局指派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车用气瓶充装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当日充装班组负责充装前检查、记录人员是穆赛力木·吐拉甫、负责充装和充装后检查的人员为阿力亚克孜·艾尼瓦尔、阿力米热·阿布来提、祖力皮亚·吐尔洪,4人均持有气瓶充装作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充装前检查人员穆赛力木·吐拉甫在进行车用气瓶充装前检查时,未检查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信息及气瓶信息,充装人员对车辆实施了充装作业。经调取2025年10月1日视频监控发现,13时46分机动车新NE4N23、19时26分机动车新NB4F42、19时27分机动车新NV6U00的3辆机动车辆驶入充装区域时,现场检查人员均未对该3辆机动车辆气瓶进行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当事人对涉嫌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无异议。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罚款20000元(贰万元整)。
20000.00元
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