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八步陈一快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亨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24MA6GM5C372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织金县八步街道八洪路口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织市监处罚[2023]267号
根据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和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情况如下:截止到2023年9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当事人均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2022年的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综上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未按照规定进行2022年年度报告公示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当事人未按照规定进行2022年年度报告公示的事实。
2.询问笔录1组,当事人未按照规定进行2022年年度报告公示的事实。
3.现场检查截图图片,当事人未按照规定进行2022年年度报告公示的事实。
4.织金县八步陈一快餐店经营者陈仲兵出具的委托书1份,证明陈仲兵委托廖贵清处理该快餐店未按照规定进行2022年年度报告公示的相关事宜。
5.廖贵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陈仲兵身份证复印件、该快餐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及从事经营的主体资格。
2023年11月20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织市监罚告【〔2023〕267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期间,当事人未行使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视为放弃此权利。
罚款0.02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元
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7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