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恒美农资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5MA1BUJ4H9Q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甘南县宝山乡供销社平房西7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处罚〔2026〕70号
2026年4月1日,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及甘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员对该店定量包装商品进行监督抽样,该店法定代表人高珊陪同。该店仓库内黑龙江倍丰农资集团鑫丰有限公司生产的首富掺混肥料140袋,标注净含量为50kg,销售价格为190元/袋,现场随机抽取35袋进行检验。2026年4月1日,甘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该掺混肥料《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PL-26046)检验结论为净含量不合格。
处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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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
甘市监处罚〔2025〕157号
2025年04月20日,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在甘南县恒美农资商店进行化肥抽样检验,2025年07月22日,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甘南县恒美农资商店销售的“首富牌掺混肥料”不合格检验报告(TXZJ/20250522326),经检验,总氮项目不符合GB/T 20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标准要求,依据《甘南县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025年07月31日,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不合格肥料检验报告送达至甘南县恒美农资商店,甘南县恒美农资商店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并且不要求申请复检。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对甘南县恒美农资商店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甘南县恒美农资商店从黑龙江倍丰农资集团鑫丰有限公司购进“首富牌掺混肥料”1吨,购进价格为170元/袋,还没定价,暂未销售。
处涉案产品“首富牌掺混肥料”货值金额二倍罚款共计6800元。
6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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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