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庆源寿司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29MA7E7ART70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南城西路老公安局门卫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寿市监处罚〔2026〕26号
经查,延寿县庆源寿司店现有工作人员2名,无健康证明,制作寿司使用的原料均能提供供应商资质、进货票据、检验合格证明。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生熟加工工具混放,制作寿司所用的原材料属于冷冻保存食品,制作前需要先进行解冻,解冻后的原材料需要在零下8℃至12℃的情况下保存,现场发现制作寿司的原材料并没有按要求在冷藏箱内保存,存在暴露风险,并且制作的寿司没有食品留样。
2025年7月15日,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关于延寿县人民医院接诊26名食源性疾病事件患者流行病学调查结案结案报告》,经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认定,此次事件为一起由庆源寿司店食物原材料存放不当,导致食物变质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事件。可疑餐次是17日晚餐,可疑食物是海鲜类寿司,污染环节是海鲜原材料存放不当,海鲜为生食,检出的致病因子是沙门氏菌。制作海鲜寿司所用的隔夜米饭污染环节是存放不当,检出的致病因子是蜡样芽胞杆菌。根据患者潜伏期及临床表现确定此次事件为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至案发共计销售6单768元。事件发生后该店已自行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我单位进行报备。此次食用寿司出现食物中毒人员共计26名,均已出院,无死亡病例,经我局执法人员调解延寿县庆源寿司店经营者王强已和上述患者达成和解。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关于延寿县人民医院接诊26名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患者流行病学调查进程报告》证明此次食物中毒原因。
2.延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关于延寿县人民医院接诊26名食源性疾病事件患者流行病学调查结案报告》证明延寿县庆源寿司店制售变质食品引起食源性疾病事件属实。
3.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提取了延寿县庆源寿司店营业执照复印件、黑龙江省小餐饮核准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其经营资质及经营者身份。
4.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18日现场检查制作《现场笔录》1份,证明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情况。
5.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21日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情况。
6.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提取延寿县庆源寿司店进货票据、供应商资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证明当事人使用的原材料已履行进货查验。
7.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提取延寿县庆源寿司店经营者王强提供的停业申请,证明延寿县庆源寿司店案发后自行停业。
8.延寿县庆源寿司店(王强)与受害人签订的和解书,证明受害人已于当
1.没收违法所得柒佰陆拾捌元(768.00)人民币;2.罚款肆万元(40,000.00)人民币,上缴国库。
40000.00元
-
2026-03-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