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首善街道妮伟电动车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师红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26MA6XHLGC89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首善街道310国道北排(经典庄园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眉市监处罚〔2024〕99号
2024年8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眉县首善街道310国道北排(经典庄园商铺)当事人经营场所销售电动摩托车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销售的9辆“新日”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无“CCC”认证标志,当事人经营者也不能提供“CCC”认证证书等认证资料。2024年8月22日,当事人经营者在接受本局执法人员调查询问时,仍不能提供涉案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认证证书或认证证明,并承认供货厂家仅提供了车辆的合格证。经查,2024年7月23日,当事人购进型号为Q7的“新日”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2辆,购进价为1450元;购进型号为C17 的“新日”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1辆,购进价为880元;购进型号为A8的“新日”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2辆,购进价为699元;购进型号为C16的“新日”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1辆,购进价为880元;购进型号为星耀的“新日”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3辆,购进价为899元,9辆“新日”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总货值共计8755元(按进货价计算)。随后,当事人将购进的该批“新日”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在其经营场所对外销售,至案发之日,涉案的该批“新日”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尚未售出。
1、责令当事人眉县首善街道妮伟电动车行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整改到位;2、对当事人眉县首善街道妮伟电动车行处以罚款8000元。
8000.00元
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