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勇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02MA6P1QJLXT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永善路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8
劳动争议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赵**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1
(2024)云0602民初5839号
劳动争议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陈**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3
2025-08-05
(2025)云0602民初5849号
劳动争议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杨**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4
2025-07-29
劳动争议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李**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5
2025-07-16
(2025)云06民终1828号
劳动争议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李**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5-07-16
(2025)云06民终1775号
劳动争议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陈**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5-07-16
(2025)云06民终1829号
劳动争议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卫*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5-07-16
(2025)云06民终1738号
劳动争议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李**,盖**,陈**,卫*,王*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5-07-16
(2025)云06民终1830号
劳动争议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盖**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5-06-30
劳动争议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苗**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26
劳动争议纠纷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2
2026-02-14
(2025)云0602民初10475号
劳动争议纠纷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3
2025-11-17
(2025)云06民终3162号
劳动争议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杨**
裁判文书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9-17
(2025)云0602民初5843号
劳动争议纠纷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赵**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5
2025-09-05
(2025)云0602民初5843号
劳动争议纠纷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赵**
裁判文书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6
2025-08-21
(2025)云0602民初5839号
劳动争议纠纷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7
2025-08-20
(2025)云0602民初5849号
劳动争议纠纷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杨**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8
2025-08-18
(2025)云0602民初5839号
劳动争议纠纷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9
2025-07-30
(2025)云0602民初3884号
劳动争议纠纷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李**
裁判文书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10
2025-07-25
(2025)云0602民初3891号
劳动争议纠纷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苗**
裁判文书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05
2022-07-06
(2022)鲁16民辖终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山东汇泉厨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2
2021-01-04
2020-08-04
(2020)粤0703民初649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江门文行灯饰有限公司与深圳杰申美居家具有限公司、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25
2020-07-15
(2020)粤0703执保1110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江门文行灯饰有限公司与深圳杰申美居家具有限公司、昭通温德姆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71095.06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昭区﹝综执﹞罚决字﹝2025﹞第064号
关于昭通温德姆酒店昭阳楼改造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章.第三节.序号487“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适用条件分为轻微(施工合同价款1000万元以下的)、一般(施工合同价款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严重(施工合同价款5000万元以上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昭通温德姆酒店昭阳楼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9744900.00元(玖佰柒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1.1%的罚款¥107193.9元(壹拾万零柒仟壹佰玖拾叁元玖角),上缴国库。"
107193.90元
昭通市昭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