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宝霖莉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房新欣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4MA06WF4K76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街道永基花园一期商业街2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开税三罚〔2026〕8号
你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经核查你单位自2024年4月至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均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纳税资料,已逾期561天,且有未缴销的发票,(发票为通用定额发票(壹佰元版),发票代码为:112002470106,发票号段为:00006451-00006500,通用定额发票(伍拾元版),发票代码为:112002370105,发票号段为:01361201-01361250,通用定额发票(拾元版),发票代码为:112002370103,发票号段为:00701551-00701600,共计150份),不存在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情况。于2024年10月1日被认定为非正常,现你单位申请解除非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5项“(一)逾期90天以下的,对个人处2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超过90天且180天以下的,对个人处2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超过180天的,对个人处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二)逾期超过180天且360天以下,同时存在未缴销发票或存在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三)逾期超过360天,同时存在未缴销发票或存在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南开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2026-02-04
2
津市监处罚〔2025〕3号
经查,2025年3月,当事人制作了内容为“吴记三合益凉皮 津门老字号 天津名小吃 西南角店”的招牌并悬挂于门店,当事人在未取得天津老字号协会关于“津门老字号”招牌的认定的情况下使用“津门老字号”招牌进行宣传的行为符合发布虚假广告的构成要件。当事人在其门店招牌发布广告进行宣传,为涉案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该该案广告费为56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符合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构成要件。
罚款2240元。
2240.00元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